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吗?

2021年,孔某入职了一家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孔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公司人事部门表示,曾屡次联系孔某要求订立劳动合同,但孔某多次拒绝签订,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录像视频等证据。

 

那么,孔某能获得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案中,公司在用工期间未与孔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成立,但根据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认定该公司自孔某入职之初即多次向孔某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但均被孔某恶意拒绝。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裁决驳回孔某的仲裁请求。

 

在这里要温馨提示一下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诚信原则。如果劳动者不愿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避免形成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保障下的违法用工产生争议与损失。劳动者也应及时提醒用人单位及时与本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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