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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新政策!
2021-12-1
来源:未知
点击数: 2460          作者:未知
  •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一起看看有什么新的变化。


    2020年杭州市修订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自202111日实施以来总体运行平稳,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服务管理优质便民。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上级改革要求,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的标准,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待遇差距,三县市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普遍得到提升;建立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增强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功能,促进了医保政策更加公平、基金更可持续、服务更加优质均衡。


    《实施方案》包括哪些方面


    一、医保制度政策统一

    全市执行统一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保障、医保支付方式、医保目录等基本政策。其中,三县市筹资待遇政策有较大变化。

    职工医保方面

    单位缴费统一按市区缴费比例9.9%执行,淳安下调1.1个百分点,桐庐下调0.9个百分点,建德下调0.6个百分点,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缴费负担;待遇上,部分群众医保报销比例上调1-13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方面

    少儿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下调200元,其他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上调100元;待遇上,门诊报销比例上调5-15个百分点,同时取消门诊待遇2万元封顶线。


    图片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完善并统一了以下政策规定。


    ▶ 调整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人员,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半额补贴调整为全额补贴。二是调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用人单位医保缴费基数由当月职工工资总额调整为参保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


    ▶ 缩短医保待遇等待期

    参保人员因中断参保、险种转换等原因,需按规定承担的待遇等待期,由原来的连续正常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调整为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 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杭州市区参保人员的划账比例划入。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医保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统一按其2021年度核定的退休划账金额定额划入,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办理医保退休人员的定额划账标准,按照2021年原医疗保障管理辖区个人账户划入政策确定。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优化门诊待遇政策

    一是将慢性病门诊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新增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二是对慢性肾功能衰竭合规门诊透析的治疗费用,统一全市报销比例。其中,职工个人承担5%,城乡居民个人承担10%。


    ▶ 统一就医管理政策

    按照杭州市区的标准执行统一的分级诊疗和异地就医政策。医保市级统筹后,三县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县外就医直接结算时将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可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政策。



    二、医保基金统收统支

    在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前,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各统筹区分级征收、独立核算,医保市级统筹后,将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基金收支管理、基金移交存放和责任分担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统筹使用,按照“基金统一收支、责任分级负责、缺口合理分担”的原则,建立健全市与区、县(市)两级政府责任分担机制,合理均衡基金负担,提高基金整体抗风险水平。


    三、医保管理服务一体

    围绕经办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等四方面,打造“30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普及普惠;明晰市与区、县(市)职责分工,积极探索与我市实际相符合、与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就记者相关提问作了回答:


    Q:

    什么是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


    A:

    目前,杭州市存在四个独立的医疗保障统筹区(杭州市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各统筹区的医疗保障政策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医保基金也是分级征收、独立核算。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简称为医保市级统筹)就是通过制度政策统一,实现三县市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明显提高。通过基金统收统支,实现全市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通过管理服务一体化,在整个杭州市域范围内实现办事标准化,办事流程统一,全市范围内通办,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大方便。因此,推进医保市级统筹对方方面面都有很大的好处。



    Q:

    我市实行医保市级统筹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A:

    首先,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关改革政策的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地级统筹。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设区市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做实医保市级统筹。其二,是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的重要举措。缩小区域间、群体间的待遇差距,解决各统筹区医保政策不统一、碎片化问题,实现全市参保人员公平享有医疗保障待遇。其三,是适应省智慧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要求。目前,依托全国统一技术体系和架构的全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正在加快建设中,全市医保政策须统一才能上线运行。



    Q:

    国家十分关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问题,请问我们杭州市有没有什么针对性的举措?


    A:

    国家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是基于全国的“两病”用药保障情况提出的。我市早在2017年就已经建立了慢性病用药保障机制,目前已将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等16种疾病纳入我市慢性病门诊管理范围,慢性病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同时推出了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对于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慢性病患者,慢性病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从4周延长到12周。

    此次政策统一过程中,我们进一步优化了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待遇政策。首先,将慢性病门诊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进一步提升了慢性病患者的待遇保障。其次,将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须进行门诊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纳入我市特殊医疗救助对象。对在透析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且符合规定的门诊透析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承担10%;其余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由医疗救助资金予以支付,有效减轻了此类患者的就医负担。



    Q:

    医保市级统筹后,群众办事会带来哪些便利?

    A:

    我们将围绕经办网点布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平台建设统一等四方面,打造“30分钟医保服务圈”,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普及普惠。群众办事除了可以通过现有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城市大脑APP等线上办事途径外,线下办事和咨询时,可以在市域范围内选择就近的医保经办网点,群众办事不再受参保地的限制而需要来回奔波。“全市统一”“全城通办”的医保管理服务将为全市参保人员带来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




    Q:

    医保市级统筹后,三县市参保群众在就医方面有没有具体的变化?


    A:

    市级统筹后,一方面整体提升了三县市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了就医负担。另外一方面,三县市按照杭州市区标准执行统一的分级诊疗和异地就医政策,在省内县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可享受门诊起付标准减免300元,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的政策,并且可以在全市域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结算医药费。以建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为例,统筹前,该人员在未办理转诊备案的情况下到杭州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需由个人先自理10%,再按规定结算;统筹后不再降低报销比例,可直接按规定结算,进一步减轻了三县市老百姓的就医负担,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的惠民成果。




    来源:杭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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